生命智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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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.07.19

法會因由分第一:佛教的戒律是祝福還是詛咒呢?

佛教的戒律到底是祝福呢?還是詛咒呢?

法會因由分第一:佛教的戒律是祝福還是詛咒呢?

 

延續上一個結論,往下,我想探討另外一個有趣的議題,這個議題就是:「佛教的戒律到底是祝福呢?還是詛咒呢?」

 

對於這個提問,你可能會存在著質疑,因為戒律難道不是很好嗎?它必定是祝福,怎麼會是詛咒呢?對於這一點我想深入說明。

 

我並沒有任何的異議說「戒律」不好。基本上來說,「戒律」可以引導佛教徒在行為、口語跟心念上不要偏離修法的正軌,所以戒律是好的。

 

但是對於初步剛進入佛教的佛教徒或在家居士來說,面對如此全面性的嚴密戒律,想要能夠完整的遵守戒律,簡直如同緣木求魚,遙不可及。

 

如果一個佛教徒真的一心一意想要忠誠執守戒律,但他潛意識中的負面銘印強迫他在反射下做一些違反戒律的行動,令他心有餘力不足時,這種內在矛盾會為他創造不斷與自責與痛苦。

 

舉個模擬例子來說明這個現象。

 

譬如說,有一個剛入門不久的虔誠佛教徒,一心一意的想遵循戒律,也會謙虛客觀地檢視自己是否違反戒律,但經常不經意地會犯戒。對這一點,他非常的自責與不滿,也知道會妨害修行,因此他希望能夠用個方法有效改善。

 

他想到一個方法,就是每天為自己設立一個心靈審判法庭,藉由它自我反省、檢討與批判,並且在批判下謙卑的懺悔、認罪、循求改善。

 

設立一個心靈審判法庭,藉由它自我反省、檢討與批判,並且在批判下謙卑的懺悔、認罪、循求改善

 

當他為自己設了法庭後,那誰來主持法庭呢?當然不能是他自己主持,因為他是有犯罪嫌疑的被告。所以,他會用他的心念為這個法庭創造一個「檢查官」,希望這個檢查官公正清廉的檢視他是否違反戒律。

 

當「檢查官」發現他的確有違反戒律的行為時,他不會逃避,他會希望「檢查官」能夠大公無私的將他送交審判法庭進行審判。那誰又來主持審判呢?這時,他會為審判法庭再創造一個「法官」,而由法官判定他是否有罪。

 

為了強化這個審判庭的威信,他甚至於會請出「佛陀」或「菩薩」協同列席審判庭幫助審判。當「審判官」判定他的確犯了戒律時,「審判官」大公無私的裁定有罪,令他必需接受下列三項處罰:

  • 自承錯誤,保證不再犯錯
  • 跪在菩薩面前懺悔
  • 在放生法會中,放生十斤活魚贖罪

 

此外,當判決結束後,他怕自己未來又重蹈覆轍,再犯戒律,這時候他用心念再次創造一個「教育長」,負責對他進行再教育。

 

這種自我審判庭模式其實是很多人常常採用的模式,它的心意很好,但是效果極差,原因是什麼?

 

其實生命中一切的負面的情緒、行動與習慣,包括違交佛教戒律,都是大腦中的「思想」或佛家所謂的「妄念」所創造的。

 

當佛教徒創造了審判法庭,他在審判庭中創造的「檢查官」、「審判官」與「教育長」又是誰呢?其實換湯不換藥,根本就沒有所謂的「檢查官」、「審判官」與「教育長」,這能角色同樣都是誘使他犯戒的「妄念」下的衍生產品。這有點像大陸的「變臉」特技,同一個人可以變出十多種不一樣的臉。

 

有問題的妄念又怎麼能夠自我幫助呢?這是許多人犯的錯誤。

 

其實,退一步來說,一個剛入門的佛教徒,心中本來就存在著無數的「妄念」。也就是因為這些「妄念」與「無明」,才令他加入佛教變成佛教徒。所以,一個剛入門佛教徒存在著「妄念」是個基本的事實,是他要改善的標地物,並不是錯誤。那就表示:

 

「違反戒律是個不可避免的事實,而遵守戒律反而是一個無法存在的假相。」

 

想像一下,如果你翻閱佛教的戒律,你會發現到:「如果在行動與心性上能夠完整的執守戒律,那這個人等同能幾近達到佛陀位階了。」這談何容易呢?

 

那問題就來了,當一個佛教徒一心想遵守戒律,但又無法遵守戒律的時候,會發生什麼情況呢?這個不斷重複違反戒律的行為,可能令佛教徒內在在自我分裂、自我詛咒下,充滿了壓力與痛苦。而這種壓力與痛苦甚至於會令他放棄在佛法上的修行。

 

可能令佛教徒內在在自我分裂、自我詛咒下,充滿了壓力與痛苦

 

我們此刻再深入談佛教徒的教育模式:對一個充滿著「貪、瞋、痴妄念」,而剛進入佛門的佛教徒來說,該如何協助他們在行為與心念上遵守戒律呢?

 

有二個選擇:

 

其一:由一百分往下扣分

 

告訴佛教徒遵守戒律的分數必須是一百分,當分數不及格的時候,要不斷地自省、自責、努力改善?告訴他犯錯戒律後會在因果業報律下不斷的在六道輪迴?甚至於恐嚇他犯戒律後會進入地獄,令他心生恐懼?

 

其二:由低分往上加分

 

告訴佛教徒遵守戒律的分數如果是低分,應該努力,但是人情之常。此外,應誇奬他遵守戒律的行為,並鼓勵他繼續往上加分?用生活的例子來說。當孩子們犯錯的時候,父母該如何教導孩子呢?這個父母教導孩子的方式,也可以用在佛門教導弟子遵守戒律。

 

我在此處要提示的,不是說佛教徒不要遵守戒律,或者不遵守戒律是正常的,佛教徒當然應該遵守戒律。我只是強調:「不要用妄念創造的審判庭自我創審判與自我詛咒。當自己遵守戒律有進步時,要懂得自我誇奬有進步。」

 

當自己遵守戒律有進步時,要懂得自我誇奬有進步

 

要如何能夠有效地遵守戒律呢?遵守戒律最佳的方式,不是在妄念下強迫自己遵守戒律,而是能夠經常禪定。要在禪定中能夠去靜觀促成違反戒律的妄念。

 

禪定存在兩個元素「止」與「觀」。所謂「止」,就是心靈的寂靜,當心靈進入深沈的寂靜時,內在會升起「自性」或「真我」。所謂「觀」,就是這個心靈寂靜的「自性」在無批判下,去靜觀「妄念」的波動與運作。當禪定中「自性」靜觀「妄念」的波動與運作時,「妄念」就會如晨間的湖面濃霧,在陽光、微風中漸漸的消散。當「妄念」漸漸消散時,遵循戒律就變得慢慢地容易了、這個模式才是遵循戒律的好方法。

 

記住,要有效的遵循戒律,要用禪定的「止」與「觀」去驅除「妄念」,而非用批判與自我恐嚇。

 

當禪定中「自性」靜觀「妄念」的波動與運作時,「妄念」就會如晨間的湖面濃霧,在陽光、微風中漸漸的消散